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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便民措施


一、为病人提供咨询服务。
二、为病人提供纸张、笔、针线包和老花镜等便民物品。
三、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孕妇、65岁以上老人在普通门诊可优先安排就诊。
四、对行动不便或病情需要的病人,提供轮椅或平车。
五、为需要帮助的病人提供陪诊服务,帮助取药、协助办理住院等。
六、为保障就医安全,保卫人员实行24小时巡逻制。
七、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科普知识,候诊室内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各种健康教育知识,免费提供各种宣传手册。
八、不定期在门诊为广大病人提供各种常见疾病的防治知识讲座和科普宣教。
九、门诊设有物价电子屏查询,如果对物价有疑问可按提示进行查询。
十、免费提供停车场地。




泗县人民医院住院患者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与支持!为使您在我院住院治疗期间能尽快熟悉病区环境、病室设施及医院的有关制度,以利于诊疗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在住院治疗期间,您有权向医务人员咨询您的病情,享有疾病诊断、病情进展、医疗费用、相应风险等知情权。您对医生提出的诊断与治疗方案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
   2、您必须如实向医务人员提供诊治您疾病需要的个人信息、健康状况、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3、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患者到我院住院后,需在48小时内拨打报案电话0557-7095518进行备案。
   4、如果您的病情需要进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在医生充分告知其目的、风险性的前提下,您必须签署同意与否的知情书,且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5、医院是特殊公共场所,您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也请您不要将孩子及物品交给陌生人看管。
   6、患者住院期间,请勿离开医院、病区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及不良事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患者本人自负,与院方无关。如擅自离院时间超过24小时者,院方将按照自动出院处理。
   7、医院病房内严禁使用电炉、电褥子、微波炉、电饭煲等各种家用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承担全部责任。
   8、患者要遵从医嘱、服从治疗,未经主管医生同意擅自采取其它治疗方式或药物而引起的各种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负责。
   9、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不要向医务人员递送红包、馈赠礼品及宴请;不干涉医务人员的正常诊疗工作;不得要求医生开具假病历、假证明和与病情无关的药品。
   10、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自觉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维护医疗秩序和病区卫生,不要在病区内吸烟;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杂物、果皮;不要将垃圾、污水倒至窗外;不要在病区内大声喧哗,晚上10点之前关闭电视。自觉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1、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医保病人住院时,应当日携带职工医保卡(或居民医保卡)、身份证到医院住院部进行登记,否则会影响您的医药费报销。
   12、疫情常态化管理期间,住院病人不得探视,陪护人员按要求办理陪护证。非疫情管理期间探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11点至晚上6点,节假日及周未上午10点至晚上8点,非探视时间请勿探视。每病床同一时间探视者不得超过二人,因婴幼儿、儿童抵抗力较低,不易探视。重症病房、新生儿病房、特殊感染病人等谢绝探视。
   13、出院后,请您遵从医生的医嘱按时服药或复诊。
   恳请您对我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会虚心接受并认真改进,谢谢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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